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行政法律关系包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行政法律关系包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区别?分别有哪个机构制定?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通常以“条例”、“细则”、“办法”称之。注意: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叫做“部门规章”,不是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三者在立法效力上有位阶效应:法律高于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这是国家立法权的统一要求和发挥地方能动性的一种政策安排,已为我国《立法法》所确定。
哪些可以称作行政单位,怎样和行政机关区分,麻烦举例?
行政机关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能部门(官僚机构)。行政机关资格的取得,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其成立获法定机关批准;
(2)已由组织法确定了职责权限;
(3)有法定行政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4)有独立的行政经费;
(5)有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6)通过公开的方式宣告成立。
行政机关要获得行政执法权,还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派驻国外的大使馆、代办处、领事馆和其他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如专员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驻外地办事处;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如海关、商品检验局、劳改局(处)、公安消防队、看守所、监狱、基层税务所、财政驻厂员、市场管理所等。
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
与行政机关是有区别的,这里主要是财政上的概念。
我们可以说粮食局是行政机关,也可以说他是个行政单位
但是粮食局的粮站就只能叫行政机关而不能叫行政单位
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等同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令吗?为什么?
司法与执法的区别
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法理学归纳了司法与执法4个方面的区别,其中一个方面包括主动性不同。
- 法院的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审判机关不能主动去实施法律,只有在受理案件后才能进行应用法律的专门活动。就效力而言,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并不是均能执行,如,确认之诉,就没有可执行的内容;有可执行内容的判决书,法院不能主动执行生效的判决,通常情形下,需要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
- 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法则具有较强的主动性,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地去实施法律,而并不基于相对人的意志引起和发动,相反,政府相关部门不积极实施法律,可能构成渎职类犯罪。就效力而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送达后立即生效,通常情形下,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不影响行政决定的效力。
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令通知书通常情形下附有期限,并没有立即执行的强制效力,没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还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如,土地违法行为,政府的相关部门不能强制执行。
《城乡规划法》赋予了人民政府的强制执行权,实践中,责令强制拆除已被政府相关部门滥用。可以肯定认为,城市管理部门并不能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直接强制拆除建筑物,人民政府是责令强制拆除的主体。司法权尽管不能主动干涉行政权,但对于诉讼至人民法院的类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判,将城市管理部门滥用权力关进“笼子”。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行政法律关系包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行政法律关系包括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