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再审的法律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再审的法律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申请再审的最新规定?
申请再审的法律规定,一是向已发生法律效力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二是在生效判决书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三是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事由,主要是事实有没有新证据,适用法律,审判程序等再审的要件。
2021年申请再审规定?
民事诉讼再审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超过六个月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行政申诉再审新政策?
依据最高法院2018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对行政案件再审立案程序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对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有一下新规定:
一,对行政案件申请再审予以立案的规定
(一)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必须是行政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因其他非本人原因未在裁判文书中列明,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的法院应是作出生效行政裁判文书的上诉人民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文书应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应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二,对再审申请不于立案的规定
(一)再审申请已被法院驳回又申请再审的。
(二),对再审的判决、裁定又申请再审的。
法院对上述两项决定不立案的,应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提起抗诉。
(三)人民检察院已对当事人作出不于提起检察建议或提起抗诉又申请再审的。
三,对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人员身份的规定
(一)可以是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为申请再审的,应提供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人的申份证明。自然人自己申请再审的,应提供身份证证明。法人申请再审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其他组织申请再审的,应提供组织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不了上述证书复印件的,应说明理由。
再审申请应提交再审申请书、生效判决书、原提供的证据和申请再审的新证据等申请再审应依法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对申请再审的有效期间的规定
至2015年5月31日后结案的案件,自最终生效判决书生效之次日起起算,是六个月。但2015年5月31日前生效期满判决申请再审的,仍按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两年申请再审期限规定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再审的法律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再审的法律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