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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公司招聘首月工资800元还要求「不要嫌少」,人社局「涉嫌违反劳动法」,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回答之前,我特地查了一下泰州地区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区2280元,赣江、兴化和泰兴是2070元,这是800元一个月,远远低于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了。
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部门会责令其改正,依法补发,并对其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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