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租赁法律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屋租赁法律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租房子押金国家法律怎么规定的?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5、因房东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房东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租客必须在接到房东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
6、因房东原因导致租客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房东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租客,且租客有权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租房子的押金,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关于租房子,缴纳押金的具体额度,国家是没有明确的的明文规定的,一般都是按照你所在城市的房产中介公司的缴纳额度来缴纳。押金的缴纳只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避免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业主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比如:房子已到期,租户的水电物业费等却还没有交清,但是租户搬走联系不上了,那么业主就可以用押金来填充租户欠下的费用。
2021房屋出租法律四大变化?
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房屋租赁条例》,其中“新禁令”明确要求,从今年起,四类房屋不得出租。让我们也来了解一下:
第一类,不符合适当标准的房子。主要是指不符合建筑、质量、消防安全、供水、供电等有关标准的房屋。这在现实生活中主要是指,城中村、小产权房、商品房等,这些房子并没有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的房子。这主要是我们国家为了保护广大租客的利益。
第二类:不符合装修规范的房子。一些房东喜欢在出租房子之前,要装修一下房子,这样可以抬高房屋租金。但实际上,房东装修如果为了省钱,而使用劣质材料的话,租客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入住,就很有可能影响到租客的身体健康。
第三类,厨房、阳台、地下室、厕所间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在居住期间出租。这主要是一些大城市由于房屋租金太贵。于是,二房东在租了一套大房子后,就把房子分割成几小块出租,甚至把阳台、地下室都给出租了,意图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而一些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往往也是贪图租金便宜,就无奈租了下来。现在国家有了新规定,对于这类非住宅用房不能再用于出租居住。这样也是最大限度地维护租客的利益。
第四类,依法不得出租的其他房屋。比如说是:违章搭建的房屋、无产权证房屋、司法机关查封房屋等。这个也很好理解,违章搭建的房屋,租客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无产权证房屋,房东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证,也不能出租房子;当然,还有司法机关查封的房屋,那就更不能出租给他人了。
1、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也不能对外出租。
居住权无偿设立,换句话说,享有“居住权”的人无须缴纳租金什么的。有偿则是例外,需双方另行约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若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则自动消灭;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这里可有两方面理解,一房屋所有者不得擅自将其出租,二享有居住权的人不得将其转租。
2、房东出售房屋,租客有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规定,房东在出售房屋时,租客如果想购买房东的房屋,必须及时表达自己想买房的想法,时间仅为15天,否则将丧失优先购买权。同时,房东的亲属的购买权优先于租客,如果租客和房东的亲属都愿意出同样的价钱买这个房子,亲属的购买权优先于租客。
3、出租期间,房屋维修责任。
《民法典》第710条到713条中规定了,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产生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致使租赁物受到了损失,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因房屋维修影响租客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是租客的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4、房屋不能转租
《民法典》对此有了规定,这种“二房东”随意出租房屋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房东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屋。这一规定很好地保证了房东的权益,而我们平时租房时更要注意,最好是核对房东的身份信息以及房产信息,避免“受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租赁法律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租赁法律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