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西方法律差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中西方法律差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西方法律差异?
西方的法律是英美法系,这种法律更强调人的权利,以人为本位,注重人的合法权利以及财产及隐私的保护。另外,西方的法律体系是开放的不断随着社会进步而进步的,这也是判例法的优点所在。还有就是西方的法律更注重民法商法,而刑的作用较大陆法系差一些。这种法律的优点是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法律的适用,缺点就是容易滋生贪污腐败问题,许多时候只是保障了一部分人的权利而侵犯了他人的权利。
中国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说白了就是把各种可能出现的状况写在法律条文中,法官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罚。这一点是由于中国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法律体系尚不完整。中国的法律更注重对社会集体利益的保护与维护阶级统治。说白了就是注重维护社会秩序。这种法律的缺点就是有着很大的滞后性,往往需要出现非常重大的引起社会广泛关心的热点事件,才会推动法律的进一步发展。
不评价两种法律思想孰是孰非,只有更适合,没有谁对谁错。
中国当前的法律是适用我国现阶段发展的,毕竟还处在建国的初期阶段,西方的法律拿到我们这,不一定会适用,因为我们没有丰厚的法律思想积淀,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首先表现在法的观念上。传统中国的法的观念主要以“刑”为核心和内容,因此,在传统上,中国人往往习惯于把刑、律、法等同起来,以为法即是刑法。
这种观念源于中国古代法的特殊形成,并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加强,后逐渐转化和扩大到在性质上违犯礼教的人。
西方法的观念主要以权利为轴心,这是因为古希腊、古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社会妥协的结果。
所以,尽管这种法不能不因社会集团力量的消长而偏于一方,也不能不因为它是国家的强制力而具有镇压的职能,但它毕竟是用以确定和保护社会各阶层权利的重要手段。
中西方法律思想差异哲学基础?
主讲人的主要讲述了两个问题,即第一,从历史和文化等方面介绍了中西法制精神的不同起源及演化。如,古希腊神话是西方法制精神的重要起源之一,而中国的法制精神源于母系氏族制时期等等。
第二,比较中西法制精神的差异。包括:
(1)法律在古代中国和古代西方人心目中的地位不同;
(2)中国传统文化中,群体关系(亲情、孝道)的地位高于人的个体;
(3)在古希腊,提倡在法律制定上应该让每个人都发表意见等等方面。
中国和外国交规的文化差异?
中西交通的区别:中国靠右行驶,西方靠左行驶,停车开左驻车灯
交通规则,制度基本一样,执行起来西方比中国要规范,有力度,目前基本已经形成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交通标志的设立西方比中国比较明确,也就是说你只要按照标志和法律驾驶基本不会出现违章和肇事的情况。无论是车还是行人都是按线,按灯行驶,各行其道。但是西方也有违章的现象,但不多见。
中西方法律职业思想的发展有何不同?
中西方法律职业思想的发展有很多不同之处。中国法律传统呈现出“公法性”,西方法律文化传统表现出“私法性”。 所谓公法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刑事性 (刑法化或国家化)的法律体系,私法文化则是一种民事性 (民法化或私人化)的法律体系。
在基督教成为西方主流宗教之后,它对罗马法、普通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西方法的发展经历了一条从集体到个人的发展道路,发展的总趋势则无疑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个人的地位和价值在法律中不断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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