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动监察法律法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劳动监察法律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类型都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禁止用人单位的下列行为:
1、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招工信息时,不将招工简章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
2、违反持证上岗的规定,使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工作的;
3、招工中收取报名费、风险金、保证金或变相收取其他名目费用的;
4、违反规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5、安排女职工、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的;
6、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
7、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
8、不支付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工资的;
9、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10、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的;
11、不参加社会保险或不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
12、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禁止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下列行为:
1、为无合法证照的单位或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提供就业中介服务;
2、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就业中介服务;
3、伪造、涂改、转让就业中介服务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就业中介服务机构名义从事就业中介服务;
4、提供虚假信息;
5、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
6、未经许可从事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7、为没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人员申报职业资格证书;
8、违规收费;
9、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监察法律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动监察法律法规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