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文书写作范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律文书写作范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问法律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三者的区别?
法律文书范围比后二者要广,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司法文书是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广义上的司法文书外延比较大,包括诉讼类文书、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等。诉讼文书是司法文书中的一个类别。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案情,根据法律和诉讼程序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某种诉讼要求或答辩的文字材料。
非规范性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它是各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总称。
包括立法机关通过的决议,行政机关的命令和行政措施,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或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如法院的判决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民政部门的结婚证,离婚证等。
在制作执法文书时,如何引用法律依据?
在制作执法文书时,如何引用法律的规定具体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裁判依据。引用时应当准确完整写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条款序号,需要引用具体条文的,应当整条引用。
第二条 并列引用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引用顺序如下: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同时引用两部以上法律的,应当先引用基本法律,后引用其他法律。引用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第三条 刑事裁判文书应当引用法律、法律解释或者司法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文书引用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时适用本规定第四条规定。
第四条 民事裁判文书应当引用法律、法律解释或者司法解释。对于应当适用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直接引用。
第五条 行政裁判文书应当引用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对于应当适用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解释或者行政规章,可以直接引用。
第六条 对于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之外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经审查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可以作为裁判说理的依据。
第七条 人民法院制作裁判文书确需引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存在冲突,根据立法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无法选择适用的,应当依法提请有决定权的机关做出裁决,不得自行在裁判文书中认定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判决书属于法律法规吗?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通常指国家机关在适用法的过程中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文件。例如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刑事判决书、委任状、逮捕证、营业执照、结婚证等。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普遍意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特定的人,是适用法律的结果。
由于法的规范性和一般性,所以对法律文件,就应区分开规范性文件与非规范性文件。
(1)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围,如宪法、法律、法规等。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虽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属于法的范围,而只是适用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如委任令、营业执照、逮捕证等。我国法院判决不同于英美法系的判例,由于只是对同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因此也是非规范性文件。
(3)二者区分的标准就是如上所说的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还是特定的人或事;它是反复适用的还是仅适用一次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文书写作范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文书写作范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