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公共法律?
公共法律体系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在于抓住三个关键词:
“法律”——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在全社会涵养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公共”——让法律服务像医疗、教育、交通服务一样,成为一种普遍提供、均等享受的社会公共产品,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应该享有。
“服务”——公共法律产品的提供方式更加积极主动,让人民群众看得到、摸得着,用得上、用得好。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有哪些分支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公益优先、广泛参与、全面覆盖、保障有力”的公共法律体系,需要完备的分支体系作支撑,即:
一是完善的组织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体站点、电话热线和虚拟网络互为补充、良性互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网络体系,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完善的指标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建设。
三是完善的供给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构建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
四是完善的保障体系。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政府资金主导、社会投入协同、公益捐赠辅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
答:就是以公共利益为主体制定的法律,人人必须遵守,才能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
第一,保护公共财物,如交通红绿灯,道路隔栅,公共厕所,通信设施,供水供电设施,铁路公路设施等等都是。
第二,上述财产的保护都是公共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侵犯。
第三,谁损害上述公共设施,谁就违犯公共法律。
公共法律,即公共法。公共法就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的法,相对的即是私法。私法是以个人利益为本位的法--如民法(物权法,债权,侵权,婚姻继承等)。公法主要有行政法方面。
公共法律是做什么的?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满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停车位的法律法规?
公共停车位属于共有,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私设车位锁、水泥墩等障碍物霸占道路的行为明显违法,行为人应自行清除障碍物,恢复原状。
对于不主动清除障碍物恢复原状的单位或个人,相关管理部门可依法限令其定期整改,否则可予以行政处罚。
如因上述行为导致他人人身财产等受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共法律的权力属于?
公布法律的权利属于国家主席。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权。法律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后,由国家主席予以颁布施行。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紧急状态令、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等。 (2)任免权。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正式人选后,由国家主席宣布其任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派遣或召回代表国家的常驻外交代表,即驻外使节。
(3)外交权。国家主席对外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国家主席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批准或废除同国外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荣典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代表国家向那些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或单位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