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没有法律的世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没有法律的世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世界上没有民法典的国家?
英国
英国是最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之一。之所以堪称“老牌”之最,原因无外乎以下三点:第一,从16 世纪中叶开始,发动大规模海外拓殖,所向披靡;第二,17 世纪中叶,率先爆发资产阶级革命;第三,18 世纪中叶,拉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序幕。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的近代英国,占尽时代发展之先机,以至于19 世纪的学者们只要谈起“资本主义”的概念,就意指一种以英国为典范的类型化的社会治理模式。马克思在英国流亡期间完成了《资本论》的写作,其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批判对象,就是英国。英国在全球近代史叙事中占据首要地位,这是一个毫无争议的事实,因为英国是政党政治和议会制度的母国,也是最早为个人权利提供司法保障的国家。
然而有趣的是,英国既没有宪法,也没有民法。换言之,近代西方文明最引以为傲的“昭彰可见”的法制成就,其原产地竟然都不是英国。事实上,那些在欧陆国家通常用白纸黑字写下来的成文法典,在英国,却是以某种溶于古老传统的“不可见”的形式存在着的。正如卡尔文·达伍德所说的那样:“没有传统的支持,一部成文宪法不过是一纸空文;而有了那种传统,一部成文宪法就没有必要。”这一判断同样适用于私人的领域。对于英国来说,一部民法典非但没有必要,而且会被视为祸患的根源:一切都比不上那个难以捉摸的传统更为重要。这正是英国法的神秘之处。
英国。
从英国失败的法典经历看出,一个国家能否编篡一部民法典,不仅仅是法制上弯情,而且关乎法律传统,社会相向,人心向背。
作为普通法国家,英囤没有民法典,。英国情况比较特殊,郭分h认为,英国l扁篡法典时机不成。英国政府无法在议会上得到支持,所以一直无民法法典。
作为普通法国家,英国不存在民法典。然而,也许很少有人知道,英国曾经在数百年里孜孜以求编纂一部民法典。甚至,法典化“codification”一语都是英国人首先发明的,而不是出自那些奉民法典为圭臬的大陆法系学者之手。然而,不少英国人也认为,在英国,进行完全的法典化是个死命题。
假如世界上没有死刑,人类会怎么样?
法律上用的死刑,是对那些视法律无法无天的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杀人,等等的罪恶犯人实行的,如果世界上没有死刑条规定执行的话,那么多犯罪的人就增加的了,友的这条提问,可能99%的人都不同意世界上的法律上免执行死刑条规定。只有那些做了违法死刑的人,才同意选择免死刑这个规定,但死刑这个条律不是犯罪分子说了算了,而是国家政策为了保护平安的平民百姓安全笫一,而定的规定法律犯法死刑条规定的
理是理,法是法,该打必得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坏人的放纵就是对好人的伤害。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说明了人的自私性。
因此靠完全自我控制就能达到人人守法,按规矩办事是不可能的。
是人都有奴隶性,自觉只是相对的,管理更是必须的,这就是管理出效益的道理。
死刑是对重犯的威慑,是对好人的保护,是社会健康文明发展的基石,一定要根据国情,因地制宜,绝不可盲目照搬,否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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