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有病,用人单位不告知,有无责任?
既然现场检测结果远低于职业接触限值,我的建议是不做。 职业体检和普通体检是不一样的,因为在职业体检之前,需要用人单位与职业健康体检单位签订“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如果进行了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委托且完成了职业健康体检,这将是一个证明该员工存在着这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佐证,且该员工的这个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是得到用人单位认可的,这将既不合情合理又浪费体检资源。 其实如果用人单位实在不放心,倒是可以以普通体检的方式加做有关的项目。
一年一度职业健康体检被查出职业禁忌症,现在面临调岗,新岗位我不愿意去,怎么办?
谢邀!
在职业健康体检中被查出职业禁忌症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将该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职业禁忌症不等于是职业病,依据相关规定,对职业禁忌症员工调岗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谓职业禁忌症人员是指在职业危害工作岗位的员工,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经医疗机构检查后,不宜再安排在职业危害岗位工作极易患上职业病的人员。对于此类人员,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调离职业危害岗位。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置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将职业禁忌症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被员工投诉或者监督部门检查发现的,用人单位将受到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职业病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关闭皆生产企业。
你被查出职业禁忌症,用人单位可依照有关规定将你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者与你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由于你身体健康的原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原因发生了变化,致使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可依法对职业禁忌症劳动者调岗,属于合理性的调岗;但不能存在侮辱或者惩罚性质,以及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存在相关性,则可视为合理调岗,劳动者应当服从。如果用人单位利用调岗的方式变相迫使劳动者离职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调岗的合法性、合理性由用人单位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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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有职业“哭丧”的,你见过吗?“哭丧”是什么样的风俗?
谢谢邀请!
“哭丧”一般在农村比较流行,我的老家在湖北农村,从小时候开始就看到过各种“哭丧”。
每当乡亲或亲戚家里有老人去世的时候,都会办丧事,办丧事少不了的就是“哭丧”,负责“哭丧”的人一般都是女性,而且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另外,死者的亲戚过来祭拜的时候,女性在祭拜之后大多也是需要哭的。
“哭丧”的时候主要是通过声音来表达,就像唱歌一样,把对死者说的话哭喊出来。
这就是我们湖北老家的风俗,不知道其他地方的风俗是什么样子,也希望朋友们分享出来~
谢谢邀请:
我是济宁地区的,过去我在电视上见过,前几年我在济宁干门卫时,亲眼看到了真有哭丧的,哭的比真的都伤心,我都感到心酸。
那是一家集团公司老总的母亲去逝那三天里,雇了戏班,和哭灵的。场合办的比较大,雇佣的人也不少,唱了三天大戏,哭灵哭了三天,怎么讲哪,有钱,一般花不起。
哭灵是个专门职业,从古代就有。过去常听老人讲,过去孔家(孔老二)就有专门养的“哭户”,一旦孔家有丧事,就去哭。
“哭灵”,是一门专业艺术,就象演戏一样,得装的像。该哭哭们鼻涕两行,泪两行,干哭不行,得拿出表情来。干这一行得专门培训,一般人给他多少钱,哭不了。看起来干么不专业不行。
岂但见过,而且见过不少。
我有个工友,他自已就精通丧葬习俗,平素厂里谁家有老人病故,都请他去做大老执(即丧葬总理),在他90岁的老父亲病故时,就搞了这么一出。
他弟兄4个,姐妹2个,但老大当时都70多岁了,大姐也60多了,出殡时正值盛夏,老哥姐几个都热的没差点晕过去,哪还有精力哭得出来?
而且旧风俗孝子孝女哭得越痛,说明越孝顺,于是“哭丧”这一行当就应运而生。
而且雇得起哭丧者,还说明混得好,有人缘,因为资费大多由其仁兄把弟出,二三百元不等。
哭丧一般在出殡路祭时,待亲眷及仁兄弟三拜九叩完即开始。一般时长30一40分钟不等,要边哭边唱,大意是颂扬死者的功绩,也都是成套、现成的说词。这时会围观者众,当然以老翁老妪居多,性情之人甚至会陪着掉泪。
记得当时我工友找来的哭丧者是XX剧团业余兼职者,过后拿钱即走人。
说心里话,我不太赞成这个方式。本来是伤心之事,当事人你想哭就哭,也确有当场哭不出来背后痛哭者,也不能说就是不孝顺,何必雇人来哭?反而显得不伦不类。
现在社区大都提倡厚养薄葬,移风易俗,这个行当也就日衰了。
我是农村的,我们这里没有职业“哭丧”的,也没有听说过,也没有见过。
听说在过去没儿没女的死后,没人甩老盆,找一个讨饭的乞丐,把老盆甩了讨些饭吃。
“哭丧”就在去年刚刚兴到这里,完全是一个新鲜的事,戏班里的一个男人,假装的是死者的儿子。
妈妈呀,娘呀,哭个不停,招的人们都去看热闹,直哭得死者的亲生女儿伤心过度,失去了心跳呼吸,多亏抢救及时,看看危险性多大。
有一天晚上在我村听到,距离我村十里地远的村庄,也是“哭丧”的形式,哭的是爸爸呀,爹爹呀,声音洪亮,导字还非常清楚。
这都是有钱的人,搞些排场,什么用也都没有,光败坏社会风气,那没有钱的人以后还怎么办丧事。
那“哭丧”也不是白哭的,哭一程要一程钱。哭一步要一步的钱。
一个假儿子、假女儿哭下来,就得花费几千元钱。不就是给丧家加重了负担吗?
我们这里的农村没有职业哭丧的,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职业哭丧的。
职业哭丧,我觉得就是一个笑话。对过世的人是一种不尊重,对家属也是一种讽刺。
家人过世,大声哭泣,是对过世人不舍的情感表达,是发自内心的悲恸。有情而哭泣,是由于阴阳相隔了恋恋不舍而哭泣。
职业哭丧,假哭、假悲,为钱而哭,假惺惺,逝者黄泉路上也不会安心,看到的是家人的虚伪,死也不会瞑目。
哭丧是一种传统习俗。家人过世,出殡安葬都会哭泣。据说逝者黄泉路上能看到家人在哭泣,逝者也是一路哭泣,恋恋不舍,一步一回头,和家人告别。谁哭谁没哭看得一清二楚。不知真假?天机不可泄露!谁也没有死了又活了!要解开这个秘密只等死了才会得到答案。
"哭丧″在有些地区的农村盛行起来。应该是一种职业,但不是一个好的风俗。
当地农村的"哭丧",当属土豪的专利。某豪打上世纪90年代,即在京津等城市做房地产,据说有2个亿的资产。前年他家老爷子出殡那天,雇了10名"哭丧"的。
"哭丧"者从早9点,断断续续″哭″到下午5点。也即只要有亲友来吊丧即″哭"。有3次高潮,主要集中在中午12点前,过午1点钟后,下午4点一一5点之间。
"哭丧″由当地经纪人牵头组织。都系男性,都是附近的穷人或智障者,年龄大多50岁以上。基本工资一殡100元。在3个高潮时段,凡肯卖力气"哭",″哭"出花样来,与孝子一哭一合配合得好,给孝子争了光,众人叫好点赞的多,孝子单另打赏小费每次100~500元。
这"哭丧"者实质上是逢殡装"哭"的半职业演员,必须穿上孝衣,戴上孝帽,打扮得俨然一个个″孝子",排列在孝子之后。表演出色者,多劳多得。如果成了"哭"星,远近闻名了,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这出场费当然要比一般高出一大截,娇娇者一殡挣1000~2000元并不稀罕。
因为对土豪来说,为了当”孝子″,雇人帮"哭",消费个2万3万不过九牛一毛,小菜一牒;这殡葬整个流程下来,消费10多万元也不痛不痒。有的给主持立下军令状,比如底限是10万元,上不封顶,曹操用兵多多益善。这殡葬费用是普通人家的5~7倍。
这"哭丧″风,助长了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不正之风。但有钱者任性,只图光宗耀祖,彰显土豪风范。
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但这"哭丧"哭下大天来,也不可能把死人哭活!只为营造烘托气氛而已。同时掩盖了孝子"干打雷,不下雨",欲哭无泪、不哭又不孝的尴尬。
健康管理师有用吗?前景怎么样?
相信对于健康管理师,社会上什么说法都有。比如特别容易考下来,证书没有什么含金量;根本不需要什么资料,在网上随便看看就考下来了。
其实有些小伙伴在犹豫到底要不要考的时候,很多人已经享受到考取下来的好处了。比如可以领补贴,增加落户积分,提升自己的竞争力,掌握了营养学的知识,可以管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健康管理师需求大,未来5-10年,我国大约需要200万健康管理师人才,是国家新增职业,可以从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机构、社区健康管理、健康监测、健康评估、健康维护等相关工作。
健康管理师可以监测、分析、评价、维护和促进个人健康,更好的服务顾客,为顾客建慢病档案。并且非常有利于自己创业,创建自己的社区健康管理工作室,工作时间灵活自由。
国家对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的政策高度重视。今后,随着证书含金量的提高,考试标准和要求会越来越高,通过率也会相应降低。同时,从专业到年龄再到审批,申请条件都将更加严格,所以想报考的小伙伴别在犹豫观望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