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动关系法律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劳动关系法律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包工头直接雇佣工人的,两者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包工头直接雇佣工人的,两者之间不是劳动关系!
一、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 所以,包工头的没有主体资格。有许许多多的判例中确认了这个原则,这是不容置疑的。
- 那么,将劳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答案是同样未建立劳动关系。
- 包工头和雇佣的工人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这是许许多多的法院判例所确立的。
二、虽然包工头与雇佣的工人之间未建立起劳动关系,但工人因工受伤的,大多数情况下包工头和劳务转包单位承担连带的工伤赔偿责任,因为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大多数转包属于违法转包。
三、包工头即将消失?
- 由住建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实行,该办法有以下亮点。
- 要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不实名的由两部门联合惩处。
- 要求建筑企业与所有建筑工人必须签订合同,并录入全国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否则建筑工地不得开工建设。
- 实名制平台录入的数据可直接在劳动行政执行和劳动仲裁中使用,减少建筑工人举证难以及解决劳动关系认定难的问题。
- 通过上述举措,我认为,包工头消失只是时间问题!让我们试目一待!
我长期担任公安局公职律师,以上分析是我多年的职业经验,仅供参考。若有兴趣,可以加关注,我将为你带来更多刑事和生活法律知识,帮助你解决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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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雇佣工人,又没有什么正规合法的手续,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太普遍了。
我就是一个农民工,从事石化安装行业近三十年了,跟过大大小小的老板也也有十好几个。有干个把月的,也有干好几年的。一般情况下包工头或小老板从大老板或单位(企业)拿活,再转分给几个包工头,包工头再组织人员施工,单位监督管理,按工程进度发给包工头工程进度款,包工头再按照和工人约好每天多少钱给付。其实这就是一种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务关系。
如果双方都有诚信,工人认真干好本份的活,雇主按约给工钱,这也就没什么矛盾了。但怕就怕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或者包工头因个人原因携款走人,那工人的幸苦钱有时就没着落了,一方面找不着包工头,另一方面监管单位无法确认你与包工头所约人工,劳动时间等工作关系,再加上一些监管人员平时得到包工头好烟好酒待候,也不愿多为雇工着想,就经常能在报纸电视上看到一幕幕讨款事件。
打工者是弱势群体,每一分钱都是辛苦钱。但我们每一个雇工都要留个心眼,一方面要多了解包工头的人品,跟自已熟悉了解,信得过的人打工。另一方面要留有你打工的事实证据,比如进工地打卡考勤情况,以及一些工地管理人员的人证。这些准备着真发生一些事故或不愉快的事都能替你证明用工关系,为解决问题提供帮助。
当然了,如果是一些小微企业,又是长期用工,哪就是事实的劳动关系,你可以通过正规途径要求雇主给员工上社保,确定真实的劳动关系。
求指点,我该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维护个人权益?
建议你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他们会告诉你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或者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用工。
看看哪个能受理吧
你这种情况看,公司应该是做了先手的准备,你尽量想一想还有没有其他能证明在这个公司工作过的资料,员工牌,考勤表等。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该如何证明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
想要证实劳动关系,可供劳动者提供的凭证很多:如社保缴纳证明、工作证、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其它同事证言等,都可视为已签订劳动合同。
参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题主提供的银行交易消息截图没有显示公司名称,所以如果要以工资支付凭证的话,建议去银行柜台打印个人交易清单,可以显示打款方的单位名称。证明是你们单位给你发放的这笔工资就可以。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申述哪些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上班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不签订劳动的应当支付给员工2倍的工资。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题主应该是企业入职不久的新员工,可要求单位未与你签订合同期间的2倍工资。
以上是我的分析,若有更多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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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1、准备工装、工作场合和同事的合照、工作邮件、工资卡(如果是公司办理的话)、寄到公司的快递地址、入职前的面试邀约短信、入职通知等证明材料,工作证估计离职时候会被收回,有你签字的人事资料和考勤记录除人事部门外估计你也拿不到,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估计社保也没有缴纳,工资是个人账户转的而且低于5K所以也没有什么纳税证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证明劳动关系建议你走当地劳动仲裁或法院直接起诉会比较有效,具体资费可以询问当地法院,不请律师的情况下应该100元以下可以解决。
2、在这个问题中的主要问题是主要证据缺失,像是考勤记录、工作证、个人所得税证明等,但是辅助证据只要足够,胜诉的几率是很大的。
其次,有哪些个人权益可以争取: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到劳动合同结束为止,可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如果是被辞退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工作不满六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满6个月赔偿2个月工资。
2、至于社保补缴的问题可以看你个人情况,单位补缴的话只会补缴单位负担部分,你自己还要负担一些的。
最后,如果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麻烦点赞加粉丝,谢谢!
建议你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他们会告诉你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先去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企业非法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除了工资财务打的流水,把你在公司期间点的外卖或者购物快递信息送达地址是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司印制的名片,入职登记表,体检信息,疫情期间工作健康证明,公司在职或者离职2~3人的证人证言,所服务客户的证人证言,代表公司跟客户签署的文件正本或者复印件,钉钉打卡记录,微信工作群等都是证据。
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部门做出来的不予受理裁定书后,拿着裁定书和前期的证据材料,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就行。
根据题主的情况,题主的银行转账记录还有工资条,都不足以证明题主的任职受雇情况。
在此情况下,我比较多见一些员工通过查询自己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以此来证明自己该时段的受雇情况。对企业来说,由于员工的工资薪酬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一般企业都会进行全员全额申报,所以在税务系统中是有大概率有该员工的收入申报情况。
由于目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出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里面是没有记录扣缴义务人的,所以你要查询扣缴义务人就必须到税务大厅去申请查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你可以凭借你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填写《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向税务机关查询你的缴税信息以及扣缴义务人信息。
我是税言家,专注于用大白话讲述税收之道,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你,也欢迎您关注了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关系法律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动关系法律咨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