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创设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创设性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设定之前这种社会关系并不存在。而调整性的法律关系在法律规范设定前就已经存在。
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的对称。是指依据法律规范结构中的制裁部分产生的法律关系。按法律对社会关系作用方式对法律关系作出的分类。这种法律关系的产生基于违法行为的出现。如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基于犯罪行为的出现。保护性法律关系实现着法对一定社会关系的保护职能,是在社会出现不正常状态的条件下法的实现形式。
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区别?
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在法律规范中具有不同的职能和特点。
调整性规范直接体现法的调整职能,主要用于调整社会关系,赋予社会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为合法行为的模式和尺度提供规范。它通过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来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目的是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手段确认和调整社会关系,使其“理顺”,并纳入一定目的和秩序范围之中。
保护性规范则体现法的保护职能,主要用于对违法者给予制裁,规定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措施(包括保护权利的措施)。例如《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绝大部分规则都是规定这类措施的,其他部门法如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在规定主体权利、义务的同时,也包含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总的来说,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在法律规范中各有其独特的职能和特点,共同维护着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调整性规范调整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的各种行为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调整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
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法的保护职能
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它们在产生背景、作用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上存在显著差异。
1. 产生背景: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它执行的是法的调整职能。相反,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它执行的是法的保护职能。
2. 作用和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主要实现的是法律规范的行为规则的内容,它有助于维持社会秩序和个体之间的和谐关系。而保护性法律关系则是为了恢复因违法行为而被破坏的权益和秩序,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的保护规则的内容。
3. 举例说明:如果你遵守法律规定并进行了合法的行为(如支付税款),那么你将产生调整性法律关系。相反,如果你违反了法律规定并进行了非法行为(如盗窃),那么将会产生保护性法律关系,以便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