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文书的特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法律文书的特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由于法的规范性和一般性,所以对法律文件,就应区分开规范性文件与非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围,如宪法、法律、法规等。
非规范性文件虽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属于法的范围,而只是适用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如委任令、营业执照、逮捕证等。在不承认法院判决是法的渊源之一的国家(如中国),法院判决也是非规范性文件。
二者区分的标准就是如上所说的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还是特定的人或事;它是反复适用的还是仅适用一次的。
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它是普遍、一时政策需要下发的通知.简单的说,就是它是成文的法律法规.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政府一次性的红头文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渊源形式,有宪法、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即通常所谓的法律、告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属于法律规范.地方性法规、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属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不同,前者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或国务院制定,后者由省、区、市人大、政府或国务院的部门制定;法律位阶不同,前者属于上位法,后者属于下位法;效力范围不同,前者效力及于全国,后者在本辖区或本部门有效.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它是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即通常所谓的法律,有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渊源形式。
通俗地说就是国家制定、提出的可反复使用的法律文件。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法的形式的总称.。是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制定、发布的,。它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这些规范具有对象的不特定性,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及其审查体制大体可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宪法、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省级法规和市级法规)、地方规章(省级规章和市级规章)。
答: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
专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力范围,依据法定程序制定出来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有约束力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一般均有如下特征:
①规范性,即规定行为模式,明确权利义务,确定行为后果。
②强制性,即一般以教育引导人民自觉遵守,同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不遵守者予以制裁。
③公开性,即公之于众,告诉人们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应该做、哪些行为禁止做。
④一般性,即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针对其调整范围内的所有人;不是只适用一次,而是可以反复适用。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是确保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措施。
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文书的特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文书的特点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