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甲欠乙钱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你好,不是哦。同一法律关系,是指同一债权债务关系。 例如:甲帮乙运输一批货物,此时乙没有支付给甲运费,此时甲可以留置乙的这批货物的,这就是说占有的动产(留置的货物)与债权(支付运费)是同一个法律关系(运输关系),假设之前甲借用了乙的一辆汽车,此时不可以针对汽车进行留置的,因为这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如果甲乙都是企业,那么之前借的汽车就可以留置了。
甲欠乙钱的法律关系要看欠的是什么钱。
如果是甲向乙借钱,双方之间就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甲是借款人,乙是出借人。甲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借款。
如果甲与乙之间是买卖,甲欠了乙的货款,那么双方之间则是买卖法律关系,甲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具体说来: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按民法规范确立的法律关系也就只能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民事法律关系不仅符合国家的意志,更体现着当事人的意志,一般是由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愿设立的。只要当事人依其意思实施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所设立的法律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举例: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双方平等的,协商签订的)
2、民间借贷(双方平等的,可以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
3、借用物品 4、合伙经营等
民间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年利率不超过24%是合法的。超过24%到36%的年利率,借款人自愿支付的,支付之后,不能要求出借人返还。超过36%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支付了的,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超过部分的利息。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在内容合法,利率适当,存在有效合同及在时效范围内前提下受到法律保护。
首先民间借贷内容应合法,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其次民间借贷利率应当适当,当利率超过36%时,超过部分利息无效。
再次民间借贷应双方应有符合要求的借贷合同。
最后借款双方要及时催要,超过诉讼时效则不再受法律的保护。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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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间人?
1、民间借贷的中间人在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规定:
1)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
怎样理解最高法院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二十八条二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