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房子的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关于房子的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法典关于自建房规定?
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农村房屋如果办理产权登记的,登记在谁名下所有权归谁。如果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确权后取是房屋所有权。农村的房屋一般是由村民自行在宅基地上兴建的,所以兴建农村房屋需要申请宅基地。而农村房屋符合规划要求的,
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是什么意思?
是指当事人通过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提供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或者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就可以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当事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来确认自己对房屋所享有的所有权。
认定一户两宅法律依据?
国土“户”的认定 国土“户”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形式的本村常住户(寄户除外)。户数及人口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为基础,由国土部门最终认定。
1、总宅基地面积没有超过所在地标准
农村部分村民虽然拥有多处宅基地,但是多余处的宅基地面积不大,农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当地设定的宅基地标准,就属于合法宅基地,可以完成确权工作。
2、历史遗留
以前的房屋由子女来继承,这样的情况也导致部分家庭拥有一户多个宅子,这类情况法律上是认可的,可以进行相关的确权。
3、继承宅基地
部分家庭以前就遗留着多处宅基地,并不是规定出来后私自开垦,为历史各种缘由所导致,这也具有合法性,也是符合人心。
4、合法申请或购买
部分农村家庭孩子比较多,大概是2-3个孩子,家里孩子长大结婚了,需要分户,而现在分户很多地区要求拥有宅基地才可以办理,所有不得不申请新的宅基地,或购买村集体成员宅基地,这虽违背了一户一宅原则,但是情况特殊且是合法申请或者购买,应受到法律保护。
5、因户口回迁而造成的一户两宅
部分农村户口迁出是因为参军入伍或是去上大学,但在后期会迁回农村原籍,这因为管理部门的疏忽而造成了一户两宅也是合法的。
二、国家一户两宅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农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到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一户多宅怎么合法确权?
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但也有特殊情况,下面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合法确权:
1、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2、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当然具体的情况还是依据政府的判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房子的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房子的法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