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有关学生的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有关学生的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关保护学生安全的法律有哪些?
1.
《教育法》第四十四条: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 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末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末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十六条:学校不得使末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第十七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末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末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第四十八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末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3、《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末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末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止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5、《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6、《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关于学生的民法典有哪些?
关于学生的民法典法条,主要集中在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上。以下是对相关法条的清晰归纳和分点表示:
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成年年龄与未成年年龄的界限。即“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这一规定明确了学生的年龄范围,属于未成年人的范畴。
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了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即“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对于学生而言,更关键的是接下来的规定。
未成年人的特殊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针对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了进一步规定。即“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规定保护了学生的权益,确保他们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得到适当的指导和保护。
特殊情况下未成年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还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如果学生在十六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他们将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综上,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学生的权益,确保他们在法律框架内得到适当的指导和保护。同时,这些规定也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自主性,允许他们在特定条件下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有关学生的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有关学生的法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