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规范性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哪些?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它是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即通常所谓的法律,有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渊源形式。
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及其审查体制大体可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
1、宪法;
2、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
3、行政法规和规章;
4、地方性法规(省级法规和市级法规);
5、地方规章(省级规章和市级规章)。
由于法的规范性和一般性,所以对法律文件,就应区分开规范性文件与非规范性文件。
1、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围,如宪法、法律、法规等。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虽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属于法的范围,而只是适用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如委任令、营业执照、逮捕证等。我国法院判决不同于英美法系的判例,由于只是对同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因此也是非规范性文件。
3、二者区分的标准就是如上所说的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还是特定的人或事;它是反复适用的还是仅适用一次的。
包括宪法、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省级法规和市级法规)、地方规章(省级规章和市级规章)。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法的形式的总称。包括法律,法规及规章,其中,法规分行政法规与地方法规,规章分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
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
1、广义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2、狭义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当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
什么是指导性文件?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一、指导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能、 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适时灵活地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方法,谋求相对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之行为。简言之,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行为。 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
二、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各种国家机关所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关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律规范作为一种法律规范,与其他种类的法律一样,具有法定权威性,也就是对其调整对象——行政法律关系的主客体及其行为具有约束力。法律规范一经颁布,在法定生效期开始之后,在管辖范围之内,所有组织与社会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行政与法律制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规范性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规范性文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