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起诉意见书是什么?
不起诉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对所受理的案件认为没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的一和法律文书。
检查机关在受理案件后,经过认真核实,查证,对照相应的法律条文,认为不必要起诉,或不能起诉,也就是犯罪情节轻微没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或是根本构不成犯罪所决定的不起诉意见。
律师什么时候写不起诉意见书?
律师在决定写不起诉意见书时,通常会经历一系列的案件处理流程。当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后,会进行案件调研,收集并分析相关证据和法律文件。经过深入的法律分析,律师会评估案件是否具备起诉条件。
如果律师认为案件中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存在其他不宜起诉的情况,可能会选择撰写不起诉意见书。
这份意见书旨在向检察机关说明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为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起诉时提供参考。
因此,律师在确信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时,会撰写不起诉意见书。
不起诉意见书是谁写的?
一、是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或者经退回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的,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不起诉有以下三种情形:
1、酌定不起诉。检察官应用起诉便宜主义而决定不起诉在法理上称为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
2、法定不起诉。区别于酌定不起诉是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
3、存疑不起诉。即检察机关确认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胜诉可能时,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意见书是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决定**,由检察长签发的法律文书。其内容主要是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虽然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法定不批准逮捕的情形,决定不批准逮捕,而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时所提出的意见。
不起诉决定书谁写的?
不起诉决定书应该是由公安机关的刑侦部门,例如刑警队或派出所的治安警,这些主要负责案件侦办的民警根据案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来写不起诉决定书然后由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批准签字后移交到检察院起诉科申请批准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