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责任包括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律责任包括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实际控制人怎么追究民事法律责任?
一、【公司中的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一般指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即通过持股、协议安排等情形对公司具有支配地位的人。一般不来讲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能当然地一起追究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如果想追究实际经营人的责任,需要分析具体的情况。
1、实际控制人是公司持股100%的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实践中最常用的、能够将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起列为被告追究责任的条款是《公司法》中关于刺破公司法人面纱的规定,即《公司法》第63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往往实际控制人是通常通过持股公司绝大部分股权从而实际控制公司,那么在该自然人持股公司100%股权的情况下,若不能证明其个人财务与公司财务相互独立,则需要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且该举证责任通常在公司,因此,对于原告的起诉和案件的走向是非常有利的。
2、实际控制人并非公司唯一股东
如果实际控制人只是持股公司大部分股权或者通过协议安排或其他情况对公司有控制权,那么也可以按照《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利用该条追究实际控制人的责任,需要原告方负责举证,至少需要证明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且损害了公司利益,且是否能够赔偿公司以外的人需要具体分析,因此难度比较大。
二、【合伙企业中的实际控制人】
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GP,都是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可以直接追究合伙企业及GP的法律责任。
三、【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控制人】
《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因此,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者就是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律上,审判长。检察官,律师三者是什么关系?
在法律上,审判长。
检察官,律师三者间是刑事案件的工作关系。 审判长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但审判长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法律的意义究竟是为了保护人们不受伤害,还是为了让人们受到伤害后得到补偿?以上二者究竟哪个更重要?
理论上讲制定法律的初心是要保护人们不受伤害和万一受到伤害后能够得到补偿。但是现实法律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已受伤害的得不到保护,反而受到了法律判决不公的二次伤害。这显然不是制定法律的初心,问题在于很多司法人员不但自身不敬畏法律,反而把法律变成了自己能掌握于手中的谋利"商品",待价而沽,谁"出价"高,谁就可以收买。因此,理论和现实是不一致的,这个提问只问了理论问题,却不涉及现实问题,脱离现实的理论是没有很高的价值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责任包括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责任包括哪些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