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程造价法律法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程造价法律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造价管理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
造价管理有多个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工程建设计划,确保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出,建筑工程建设的造价管理应当合理控制每一环节的费用,确保费用合理、合法。
3. 《建筑工程监理条例》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监控,确保建设工程的造价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以上法律法规是目前国内造价管理比较重要的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应包括的法律主要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是什么,包括哪些?
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设备材料价格、计价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政策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这些都是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 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这项费用目前暂停征收)。
工程造价结算报告出现重大错误,委托方应该怎么处罚事务所,对于事物所有没有行业内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这个主要是根据合同的约定。
合同中针对这种重大错误(什么叫重大错误也应有个定义),如何处罚事务所。 再就是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向有管理权限的当地建委举报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失职行为。根据该办法,除非发生以下行为,才会受到处罚: 第二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五)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六)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七)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八)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针对你说的事务所,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通常除非能证明事务所或造价工程师违法的行为或者有意违规,否则很难处罚。也就是说如果造价工程师只是由于业务不精,导致你们的重大失误,法理上很难索赔(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程造价法律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程造价法律法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