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会的法律地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会的法律地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会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工会法所调整的最主要的关系吗?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从中可体会到工会的法律地位和阶级属性;而工会最基本的职责是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工会的社会经济地位。工会的地位归根结底是由其发挥的作用所决定的。总的来说,工会的作用可概括为四个方面——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组织职工是指广泛发动、组织职工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分为两个层次: 1、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2、对企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举措,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二、引导职工: 1、要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有助于协调企业经营者与职工之间带有共性的劳动关系; 2、要求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劳动合同的正确履行,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产生; 3、加强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有计划地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水平。 三、服务职工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会的职责: 在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设施方面,工会要进行监督保证职工在安全卫生的环境下工作,当发生侵犯职工权益或工伤事故时,对侵犯职工权益或工伤事故有调查权利。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方面,工会有权监督,对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应当代表职工向单位交涉甚至申请司法保护。 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则是工会在职工权益可能受到侵害时的职责: 当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工会认为解除劳动合同不适当,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亦要听取工会的意见。另外,为了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工会要参与组成企业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时,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工会在建立与处理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关系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其在劳动关系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
工会具有哪些重要的基础属性?
(一)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中,工会履行参与职能更具迫切性和必要性。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运行主体都是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工会要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群众性监督的力度,主动参与立法,从源头上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
(二)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由于劳动关系主体存在隶属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对矛盾中很明显劳动者是弱者,是需要保护的对象。
劳动者为了取得平衡,应该依法组建工会,加入工会,在工会的组织下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抗争,这是非常现实而有效的途径之一。工会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维护了稳定的大局,就是维护了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三)建设职能: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工会代表和维护的职工具体利益的最终实现也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
所以,工会必须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和生产力的提高。
(四)教育职能:工会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在新时期,劳动者已成为独立、自主、自由的劳动者,他要自我决策、自我负责、自我发展;
劳动力进入市场,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的地位、利益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素质,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有较高的素质。这就需要学习,接受教育。因此,工会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履行好教育这一职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会的法律地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会的法律地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