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取保候审谁说了算?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取决于进入了哪个阶段,如果在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决定(普通的刑事案件 即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决定,审判阶段由法院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依照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事拘留市公安机关说了算。依照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检法都有权决定。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取决于进入了哪个阶段,如果在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决定(普通的刑事案件 即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决定,审判阶段由法院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依照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事拘留市公安机关说了算。依照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检法都有权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由谁提出怎么办理取保候审条件?
审查起诉阶段,应当是案件移交检察院,可以由犯罪嫌疑人亲属或者聘请的律师代理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条件法律有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