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适用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适用是什么意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考和司法考试是一回事吗?考的类似吗?
法考和司考的区别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法治人才基础保障的新制度,也是在司法考试制度基础上完善的新制度。与司法考试相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有了明显变化:
一是在法律职业的准入范围上,由过去的四种职业增加为现在的九种(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类仲裁员、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
二是在报名学历起点上,由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提高为全日制普遍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三是在考试模式上,由统一纸笔考试改为客观题“机考”,主观题纸笔考;
四是在卷式结构上,由以往的四卷改为三卷,即客观题两卷、主观题一卷,且客观题成绩连续两年有效;
五是在考试科目上,由原来的13门增加为18门;
六是在考试时长上由过去的客观题180分钟、主观题210分钟,调整为主观题240分钟。
严格意义上说,现如今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历了三个阶段:1、1986年-2001年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2、2002年-2017年统一国家司法考试;3、2018年-至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准入门槛是否偏低一直争论很大,争议焦点在于司法考试对报名考试的本科类型和专业没有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也无论本科专业是否为法学,只要有本科学历就可以报名参考。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迎来新一轮改革,我国首次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与“司考”相比,区别在于:1、在内容上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了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2、此次改革重大变化还来自于对考生资格的收紧。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参加“法考”的考生必须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背景或法律实践工作经历。同时,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由原来的4类职业扩展到9类职业,除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的人员外还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到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范围。从“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从最初的扩充队伍到如今的选拔精英人才,从理论为主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伴随着考试的每一次改革,中国法律人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不断完善。
法考全称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所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它一共分为三个阶段:律考、司考、再到现在的法考。
01、律考时代
律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律考),存续时间为1986年~2001年。
1980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取得律师资格,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考核批准,发给律师证书,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考核授予律师证书”制度被确认。
1986年4月12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考核”变“考试”,中国正式进入“律考时代”。
1986年9月27日律考正式开考,为期两天,首次参加律考的人员达2.9万,1134人考试合格,律考通过率为3.91%。
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与此同时,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均明确规定,“检察官、法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通过考试方式取得任职资格”。此时,检察官资格考试、法官资格考试与律师资格考试形成“三考鼎立”。
02、司考时代
200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对初任检察官、法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至此,“三考”合一升级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以下简称司考)”,中国正式进入“司考时代”,存续时间为2002年~2017年。
2002年3月,司考首次开考,36万人参加考试,司考通过率为6.68%,2017年司考报名人数达64.9万,被称为“天下第一考”。
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明确规定:将“担任公证员”纳入“应当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职业范围。
03、法考时代
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检察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将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同时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简称司考)”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司考谢幕,法考上场,存续时间为2018年~至今。
2018年4月28日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考试内容也改为客观&主观两考制,只有先通过客观题考试,才有资格参加主观题考试,两者间隔1个月左右,最终通过主观题考试才算真正通过法考。
在考试模式上,由统一纸笔考试改为客观题“机考”,主观题纸笔考;
在卷式结构上,由四卷改为三卷,即客观题二卷主观一卷,且客观题成绩两年有效;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初任检察官、法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都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法考的前身为司法考试,2018年正式改革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02年,律师资格考试、法官资格考试和检察官考试合并,正式合并为司法考试;司法考试一直持续至2018年16年。2018年再次改革,变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次改革可以说是有了很大的变化,不仅考试形式改变,报名条件也有所改变,考试内容可能也是所变化。改革前,司法考试只有一次考试,改革后,变为客观题、主观题两次考试;改革前,放宽地区考生最低报名学历为专科,改革后,想要报名法考必须本科以上学历;改革前,考试形式主要为笔考,改革后,客观题已经实行全面机考的形式,客观题大多分地区也实现了机考。(主观题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机考或者笔考)改革前,司法考试分为四卷,改革后,法考客观题分为卷一、卷二,主观题分为一卷。司法考试的改革确实增加的考试的难度,但也在逐步减少和杜绝现实中存在的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不具备基本法律素养和基本法律知识的现象,整体法律职业人员的素质,实现全国政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而且从法考的改革可以看出,我国对于法律行业越来越重视,更加适合法律行业人才的长期发展,同时也给很多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法律人才带来了更多机会。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产权地下车位8万元,使用20年,开发商说20年过后赠送给你继续使用,可以买吗?
非产权,就是只有使用权,2o年后赠这个话你能信?就是有文字记录能有用吗?产权人能允许吗?二十年后开发商还在吗?就是还在它那个文有用吗?它是产权人吗?如果它是产权人为什么买时不给你产权?若你在那地方车位很贵,能比较便宜买下二十年,比租的合算5o%以上之话,我就认为买的合算。
车位,建议不要买了。
目前,建议以租为主使用。
我谈下我的观点,可能与其他人不太一样。
1.目前车位基本上都在8万元或靠上到20万。多数为没有产权的人防车位。目前,物业产权管理方面,对这种公共设施的规定并不明确。也就是说,法理上属于全体业主,但物业或开发商却以此盈利,或重复售卖(在买房时已经付过公摊的费用了),以后随着法制的健全,没有证的车位,这个使用权归属,难说。
2.目前租一个车位的使用费,一般在600~1000左右。(特殊的咱们不说,高档小区例外)大致是门禁管理费一月300~500,车位租300~500.从理财的角度来讲,多数车位,短期买不如租,长期租不如买。
3.我有一种猜测,如果再过10年,自动驾驶发展很快,出门就能约到自动驾驶的出租车,家庭自购车会逐年减少。这个时候,我们需要车位吗?
所以,我感觉,先租一个用吧。
笑话,非产权车位能买卖吗?
这世界上有没有产权却声称有使用权,能出租的事物也是滑稽。
业主共有土地上的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应随有产权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即使出租出让,其产权人和使用权人也应当是全体业主而不是开发商。
非产权车位建设成本已经分摊到产权专有面积中,其所有权本身就是持有专有面积的全体业主所有,出租和使用权转让都是侵犯业主利益的行为,是国家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的现象之一。这部分非产权车位应该由业主大会或授权业委会管理,租售收益归全体业主。
可以买。
现在有产权的车位很少,基本上都是卖的使用权,但是使用权的转让期限最长只能是20年。
20年后车位还是你的,是跟着你的房子走的,也可以随着你的房子进行买卖。
要注意的是你所表达的是开发商说,我不知道合同中有没体现,这些都是要在车位合同中注明的。
可以参考下我所购买的车位合同上的条款。
地下车位有无产权?就目前情况地下车库是不能买的,根据国家规定,地下车库是用于战备防控用的,属于国家的,是不能买卖。如果有的车位可以买卖,先到政府部门去查看当初建设的申报材料和政府批文用途是否可以买卖。开发商是否有出售的批文。免得自己造成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适用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适用是什么意思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