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有关教师的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有关教师的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教师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这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的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的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法律。
教师的法律地位应从哪些方面明确?
第一、目前《教师法》和《教育法》的相继颁行,赋予“教师”以特定的法律含义。
第二、在法律上,教师具有两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普通公民;另一方面,他们是从事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法律身份)
第三、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法律地位)
那么教师的法律地位应从哪些方面明确呢?
一是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从现行法律的规定看,教师符合公务员的条件,完全可以纳入公务员队伍之中。从《教师法》的各项具体规定看,教师职业是基本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当然,把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会产生深刻的社会影响,有可能会伴随产生一些新问题。比如,在对公立小学和初中教师实行公务员制度后,其他学校教师和相关职业群体有可能因此产生攀比。把教师纳入公务员制度,还应制定更为严格统一的准入条件、工资标准和管理办法,对目前各地已形成的工资标准及管理办法从政策上进行协调。这些情况都应在制定和实施这一方案时予以重视并有预案。
二是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由于《公务员法》并没有把教师规定为国家公务员,因此直接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的做法可能会面临立法上的困难。如果上述设想一时难以实现,则可以考虑以《公务员法》为依据,通过立法直接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教育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规范和调整政府与教师之间的关系,保证教师职业公务性质的实现。建立单独的教育公务员制度,可以兼顾教育教学活动的公务性和专业性,有利于保持教师队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建立一支具有良好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三是把教师纳入到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就现实情况而言,无论是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还是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都会面对无法回避的立法难题。为保证教师职业的公务性质,如果近期内还难以把教师直接纳入公务员队伍或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教育政策和立法仍应积极推动确立教师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而不应将教师定位为普通劳动者或自由职业者。这一做法尽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关教师地位的所有问题,但仍可从底线上保证教师职业的公务性质,而不至于把教师当成自由职业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有关教师的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有关教师的法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