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制定的程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7个相关介绍法律制定的程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的含义及其本质是什么?
含义: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本质: 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系统。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系统。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思想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法,可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
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等)和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宪法和法律有什么关系?
第一,宪法是一个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它有这么几个特点:最高权威性、原则性、概括性、适应性、无具体惩罚性、相对稳定性。
第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有这么几个特征:它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由国家来制定和认可,并辅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第三,宪法和法律都是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最具权威的,任何法律与它不一致的地方都是无效的,而法律则是法律体系中根本大法(也就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是子法,如民法、刑法等。
第四,二者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渊源也不同。宪法代替不了法律,它不具有专门性;法律也代替不了宪法,否则各个部门法之间相互冲突(矛盾)时谁的效力更高?——这样会让我们无法适从。虽然有的国家没有成文宪法典,但这个国家肯定有宪法性文件,这些宪法性文件同样起着宪法的作用,这就是不成文宪法。在法学界,比较规范的描述就是用“宪法和法律”,这是一种共识,就像我们所说的1+1=2一样。
民事案件法律程序终结,该怎么办?2020年最新解答,谢谢?
法律程序是指诉初案判决、终审判决、再审裁定、检察决定过程。
遇到此种情况应该还可向生效法院院长申诉,向高院(巡迴法庭)诉讼…。
只要确实是蒙冤,案件确实存在明显错误;申诉举报的途径永远存在。
几年、十几年、几十年,路途漫漫贵坚持!
民事法律程序终结,即检察院对法院生效判决做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但是如果检察院做出的决定在适用法律,审判程序,证据方面的瑕疵足以影响本案判决的。当事人可以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错误的。可以撒销下级检察院的决定。也可以撒回下级检察院的决定。即下级检察院察的决定书失去法律效力。本案又重新进入抗诉程序。当果如果上级检察院维持了下级检察院不支持决定。当事人还可以继续向最高检申诉。
民事诉讼法律程序审理终结是这个意思吗?如果是的话,那就等着判决书送达吧!如果你有新的证据补充,可以联系法官提交新的证据或证言的,民事审判结果一般都在审理结束后15天左右送达的,如果你对判决书有异议,可以在判决书下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者通过本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希望能帮到你
是哪种救济方式终结了还是穷尽了所有法律的救济方式,所以具体看你说的是什么,如果只是一种法律救济方式终结还可以有另一种法律救济方式,若是穷尽了所有法律救济方式,那么还可以采取一些非法律的救济方式,但是前提需要合理合法!
法律程序终结,意味着诉讼时效终止,追诉时效终止。也就是说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死亡等情况发生,而无法找到其他继承人继续进行案件的审理,才宣告终结。
如果是执行终结,就是申请人撤销执行、强制执行文书被撤销、执行人死亡又无遗产没有继承人、被执行人丧失行为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等情况。
一般这种法律程序终结后,债权人的权益就无法履行了,会受到一定损失。
民事案件法律程序己终结,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时间没有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书立即生效。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服或双方都不服判,在法定时间内可以向一审的向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如果民事案件终结是二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的,接到判决、裁定书六个月之内可以向二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时不终止执行。
法律上的实体和程序是什么意思?
程序性问题是关于审判程序的问题,实体性问题是关于对实体权利的判决问题。拿刑事诉讼来说,程序性问题,如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合议庭组成,审理是否公开进行等;实体性问题,如认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处什么刑罚。 看看《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能一目了然。《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第一百三十八条【判决书内容】 判决书应当写明:(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范围】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什么?法律的权威在于什么?
关键在于执法者!
公平,公正,公开,正大光明,公正廉明,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秉公执法,公正无私,执法如山,刚正不阿!
法律是把双刃剑,法律不是“稻草人”!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法律的生命力基于什么?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提问。
笔者不揣冒昧,说几句不成熟的看法。
法律的生命力基于什么?基于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敬畏。法律是国家机器之至关重要的部分,只有公民敬畏法律,法律所代表的国家机器才不会被推翻,法律也才有了长久的生命力。
如何让法律成为公民之敬畏,这便涉及到第二个问题——法律的权威。首先,制定法律应顺应民心,并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变化了的社会情势;其次,执法者应公正公平,不能存在法外之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流于口号而应成为事实;第三,司法应该独立,不受任何势力乃至权力甚至社会舆论之干预甚至绑架;第四,法官应该成为高薪高危职业,唯有德者可任之,敢任之。法官把案办错不应由国家买单,而应由法官自己买单……
谢邀!法的生命在于公正。法的威严在于公信。 一,法是什么?通俗说:“过马路,左右看,不在路上跑和玩”其一,第二:“绿灯行,红灯停”。 二,法是什么?它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其一。第二:人民意志。 法,简单说是规矩。规矩是否有用,有益,适用,在于大家普遍认同,遵行。法亦同理。 三,法的威严,本意不是去惩罚谁,其宗旨是让人们从意识,观念,行为中敬畏它,捍卫它。有人违法,犯法了,用法来校正,使其改恶向善。 一部法律,没了公正,缺了公信,法律只是一堆文字。在人们的心中法什么也不是。比如:权钱交易,权色爱昧,政商勾结,叛党卖国等等。
提到法律的生命力和法律的权威这一话题,笔者不妨读谈谈自己的看法:
古云:“心存敬畏,行可方为有止。”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一种保护人民大众利益、维护社会道德、公共秩序,惩罚犯罪行为的公共武器,它所代表的是人民大众的意愿。人民大众信服它,敬畏它,遵守它,它在人民大众中在有生命力。倘若不是保护人民大众的利益、社会秩序、公共道德,人民大众不信服它敬畏它,它在社会就不能立足生存。当然,这里不免与法律的权威有着直接因果关联,如果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法律只作为维护小数人的利益,把法律当作镇压百姓的工具,那它势必生存也不长久。
法律的权威掌握在人民大众手中,由国家独立机关执行-也同样来自于人民大众的信服与敬畏。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大众心服口服了,遵守了,它才有威,该惩的虽然惩了,但又有该惩的不惩,那只说明了法被权所操控只有权而没有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才真正体现出法律的权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如果没有法律实践、司法实践,法律就是一纸空文,既不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也不能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就不能产生实际的法律责任,就不能实现法律的预设效果。法律通过实践,公民才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企业才会根据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开展经营活动,创造企业利润和实现社会价值;政府才知道自己可以做哪些行为,不能做哪些事。总之,法律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规范社会秩序,使一切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活动、个人行为、组织行为都在法律的框架内有序展开。
法律的权威在于公正。只有公正的法律才有权威,因为公正的法律以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实现公平正义处于保护公民权利的核心地位。只有公正的法律才会让公民产生遵守法律的普遍共识,这种遵守法律的普遍共识是法律权威的根源。公民不愿遵守的法律,不会有真正的权威,有的只是强制压迫,这种法律最终会失败。
中国的法律分为几个层次?
中国的法律分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当代中国,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
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自治权的范围内,依法根据当地民族的特点,针对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而制定的法规。
部门规章的解释: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委员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调整部门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章。具体表现形式有:规程、规则、细则、办法、纲要、标准、准则等。
普通百姓应该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法律与百姓息息相关,应懂这些法律
现今我国法律体系比较健全,法律几百部,行政法规几千个,部门规章上万个,地方性法规会更多。百姓不是法律人士,但也要懂得相关法律常识。
一,要懂得宪法类法律常识(,选举法,国旗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其他法是子法。
二,要懂得民法典法律常识。涉及婚姻,继承,收养,担保,合同,物权,侵权等内容。
三,要懂得权益类法律常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草案),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居民委员会法,村民委员会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仲裁法,教育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四,要懂得社会管理类法律常识:信访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
五,诉讼类: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
六,经济类:公司法,土地管理法,种子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广告法,商标法,税收征收法,个人所得税法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七,国家安全法,反分裂法,国防法,兵役法,出入境管理法
其实,只要你懂得不做亏心事即可,懂什么法律都没啥用。盗亦有道。
多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都不是依法办事,也不是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的——当然,中国例外,中国是严格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严格司法,严格执法,绝对没冤假错案的。
也其实,普通百姓只要记住一条即可,即:什么事都可做,就是不能做亏心事。不少违法犯罪的事,其实是被逼的,不是你觉得不可做就不做,而是当你活着感觉到生不如死,那么,只要你觉得不是亏心事,你就必然被逼到要做了。
正义是一个很奇妙的东东,有人打着“正义”的旗号,甚至名字都冠以正义二字,法律明确要求他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但其行为未必是正义的——真正的正义,在人民的心中。真正正义的标准,也在人民心中——而并不是法院判决说了算。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普通百姓应该懂得哪些法律常识?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法律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尤其在我们的民事活动中,都受到了法律的调整与保护。普通百姓应该懂得的常识可以说是非常多的。我结合个人的执业经历总结部分如下:
民事类常识
1、在我国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是需要登记才发生效力的。如果没有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也就是说,不管你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仅仅签了合同,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你。
2、一般情形下,赠与合同是可以随意撤销。当别人说要把一个东西送给你,或者有人跟你说要把房子送给你,即使跟你签了合同,你也不一定能拿到房子。
3、自然人之间签了借款合同,没有借钱就不生效。
因此如果你准备向他人借钱,仅仅打了借条,但是对方没有把钱给你,这张借条是不生效的。(当然要能够证明对方没有把钱给你。)
4、借条与欠条是有区别的。借条的法律关系单一,双方仅仅是借贷关系。欠条的法律关系多样,可能是借钱、买卖合同差钱、欠工资、欠赔偿款等等。诉讼时效也不一样。
5、你把房子租给别人,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是没有效力的。
6、你租别人的房子,如果这一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租赁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你可以继续租赁。
7、如果你不小心把钱转错了,转到别人的卡上了。法律规定你是有权利向对方要求返还的。法律名词——不当得利。
8、签合同的定金,约定太高是没有用的。一般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过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对方违约可以向对方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9、你走在楼下,突然楼上掉下的东西把你砸了。如果你不知道是哪一家掉的东西,你是可以起诉这一幢楼全体房屋实际使用人的。
10、你养的宠物狗,如果把人咬了。很可能你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在酒桌上,如果你劝人喝酒,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的,可能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12、上下班期间,如果你发生了交通事故,只要不是你的主要责任,这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理赔。
13、保证人不能随便乱当。当了保证,没有特殊情形,需要与借款人承担同样的还款义务。
14、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的收益,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15、夫妻一方对外负债,并不一定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刑事类法律常识
1、喝酒开车可能构成犯罪。分为醉驾和酒驾。醉驾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当然,不管是否构成犯罪,都不要酒后驾车。
2、飙车党,在路上开得很随意的,追逐竞驶的,也可能构成犯罪,罪名是危险驾驶罪。
3、女朋友经典问题,如果我和你妈同时落水,你会救谁?现在你可以告诉他,肯定是救妈。因为如果你不救你妈,可能构成不作为的犯罪。不作为也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千万不要以为犯罪就是去做了坏事,有时候不做好事也可能构成犯罪。
4、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与否,都可能被认定为强奸罪。
5、在公交车上,公交司机正在开车,你与他发生争执,打了他。很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缓刑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罚。缓刑意味着不用坐牢了,但是仍然是刑事犯罪。
还有太多太多的法律常识,由于篇幅限制,不再整理。如果感兴趣的,可以与我交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制定的程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制定的程序的7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