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事法律行为与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和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主要在于其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其核心在于“法效”,即具有设权性、处分性和形成性,并且受法律的保护。而非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无效的民事行为和非法行为,这些行为可能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因而不具有合法性。
此外,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虽然都是行为人基于主观上的目的,借助于一定的客观条件实施的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但它们有以下两个区别:
性质不同。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的合法行为,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而民事行为包括有效的民事行为和无效的民事行为,合法的民事行为和非法的民事行为。
法律后果不同。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受法律的保护。对于非法的或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民事法律行为和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主要在于其合法性和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受法律的保护,而非民事法律行为可能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的保护。
附加条件(该条件合法,也不违反道德)的遗嘱是否有效?
该条件不明朗,控很难实施。
一,遗产是什么?固定财或现金?
二,期限太长,三十年谁来管理?
三,遗产继承人有多少人?立遗嘱人,对财产有无权利处理,有多少权力?
这种遗嘱,争议好大。只当是家庭内部的教育书。最好别拿出来。
《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因此,自然人在订立遗嘱时可以附条件。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为社会公共利益附加的义务,如须将遗嘱中指定的财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或兴办学校、科研机构等。二是为公民个人附加义务,即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给某一公民尽一定义务。但在附条件的遗嘱中,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过遗嘱继承人从该遗嘱中所应得的遗产利益。
在附义务的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不能只表示接受权利而不接受义务。他必须在接受权利的同时,承担遗嘱人在遗嘱中为其设定的义务。如果该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民法总则》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负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遗嘱附条件的;但是,所附的条件不得违法法律和公序良俗。
另外,为了使该附条件的遗嘱能够实现价值,所附的条件应当是具有可完成性,条件应当明确,不能太过笼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