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权的法律保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人权的法律保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说民法是权利保障法?
民法被称为权利保障法,主要是因为它以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民法规定了个人和法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以及其他民事权益,确保这些权利不受侵犯。
以下是几个关键点说明为什么民法是权利保障法:
明确权利内容:民法明确了个人和法人可以享有的权利,如财产权、继承权、合同权等。
规定权利行使:民法规定权利如何行使,以及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获得救济。
保护交易安全:通过合同法等规定,民法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和公平,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调整平等主体间关系: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私法关系,强调主体间的平等权利和义务。
提供法律救济途径:民法提供了诉讼、仲裁等多种法律救济途径,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权利的保障,民法有助于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民法通过其规定和原则,为个人和法人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用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其在遭受侵害时能够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从而体现了其作为权利保障法的本质。
如何解释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
如何理解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相互关系?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这一问题中包含有两层关系:一是惩罚犯罪行为与保障罪犯人权的相互关系;一是惩罚犯罪行为与保障社会公众人权的相互关系。
关于刑事诉讼,我国实行的是罪名法定原则和程序法定原则。每一个罪名都确定了一个处以刑罚的上限和下限区间,当犯罪行为与法定罪名相符时,法官在该罪名名下的量刑区间内,依据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刑罚的情节予以量刑,全都属于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据此,刑事诉讼有法可依是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通过律师的介入使得刑事诉讼的所有活动都符合法律规定,这是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基本方式,通过控辩双方的激烈交锋使得案件事实大白于天下则是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最有效的方法。
关于惩罚犯行为与保护社会公众人权的相互关系就相对简单一些,犯罪行为之所以要被惩罚是因为该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只有惩罚了犯罪行为才能产生法律的威慑力,才有可能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我国的刑罚三原则就体现了人权保障关系:罪行法定原则、人人平等原则和刑责罪相当原则。在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两者并重不可偏废。所谓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和程序,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地适用刑法,以打击犯罪,实现国家刑法权。所谓保障人权,是指通过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过程,保障公民权利,特别是保障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性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属于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是啥?
自由权是人权的一个基本权利。包括以下三类:
(一)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二)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三)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权的法律保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权的法律保障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